据悉,新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支持;经我市推荐新认定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经市科技局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按最高奖励标准给予补助。
为规范和加强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