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44号),截至7月15日,共接到5所高校对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分组的调整申请。经研究,同意道路与交通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同济大学)、工程电介质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哈尔滨理工大学)、电站设备状态监测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北电力大学)、生物冶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建筑安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5个实验室调整评估分组。
以下是调整后的评估分组名单: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44号),截至7月15日,共接到5所高校对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分组的调整申请。经研究,同意道路与交通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同济大学)、工程电介质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哈尔滨理工大学)、电站设备状态监测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北电力大学)、生物冶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建筑安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5个实验室调整评估分组。
以下是调整后的评估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