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是我区只是创新和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面向科学前沿和社会、行业未来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学科和行业技术进步。
为提高我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经部门、盟市推荐和专家论证,认为内蒙古自治区清洁煤基乙炔技术重点实验室等7家实验室已基本具备建设运行条件。现决定批准建设运行。
请你们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相关单位凝练实验室发展目标、明确主要研究方向和重点、组织科研队伍、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完善和提升实验研究条件、开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