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财政每年资助每个实验室运行经费不少于5000万元,连续资助5年。该省将根据国家和全省战略需求,对标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在能源材料、海洋科学、先进制造和医药健康等领域建设若干个高水平福建省实验室,面向海内外吸引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国内外高校院所、央企民企创新资源,打造汇聚高端创新人才、催生重大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高地。
据介绍,该省实验室建设采用“一室一案”,以5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启动建设3年后进行考核评估。建设经费按“一事一议”、多元投入和分段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省实验室所在地政府要在用地、人才引进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创新省实验室体制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行目标导向、绩效管理、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新型运行机制。省实验室不定行政级别,人员规模根据建设目标和实际任务需求确定,在岗位设置、人员聘任、职称评定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