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分组情况,今年工程和材料领域共有145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参加5年一度的评估工作。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程序包括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分别组织专家评估。初评专家在会议期间应审阅评估材料,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并交流讨论后,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实验室进行记名打分。根据专家打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20%和后20%的实验室进入现场考察,同时教育部还将从其余参评实验室中抽取不少于10%的实验室列入现场考察名单。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整改、未通过评估四类。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不超过15%,评估结果为整改和未通过评估的实验室不少于10%,其他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