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几乎所有科研管理部门都被覆盖,此次联手清理行动也因此体现出十足的决心。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些部门的具体任务。
1、科技部: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2、教育部: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4、中科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院所评估、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科研院所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5、工程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6、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7、中国科协:重点清理院士推荐、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8、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四唯”的做法。
9、地方相关部门:组织清理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科技奖励评审、学科评估、职称评审以及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四唯”问题早就被科技界吐槽了千百回,也被科研管理部门反省了千百回。
很多接受过我们采访的科学家,对急功近利的“四唯”现象表示过担忧。
中国科学院院士周忠和:
“急功近利式的科研跃进,对成果立竿见影的期待,以及科研项目计划的政治化,已经破坏和透支了学术生态环境,生态修复将是一个缓慢长期的过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韩杰才:
“竞争,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促进大家出成果,另一方面过度竞争会让科学家去做短平快的选题,尽快发文章、出成果,又拿这个文章去申请更多的项目。真正涉及到国家发展需要突破的关键、急需的科学问题,就少有人去做了。所以,现在应该做的是鼓励科研人员沉下心来,一辈子真正做好一件事。”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科研人员刘浩:
“正是因为我国的科学共同体和同行评议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才会出现各种被异化了的评价标准。如果我们有运转良好的科学共同体和同行评议制度,有更加多元合理的评价方式,真正以科研工作者的科研水平和科研贡献作为评价维度,‘唯出身论’自然就可以被打破。”
还有人把这样的担忧化成了诗:
上海光机所信息光学与光电技术实验室研究员王向朝:
“长江湘江闽江,江江冠名;黄河辽河海河,河河有份;黄山天山阴山,群山并立;泰山嵩山华山,五岳齐飞;有百人、千人、万人,还有百千万人;有攀登、扬帆、飞天,计划层出不穷;有三秦、燕赵、楚天,尽显‘中国特色’。”
“由于事关前途命运、事关‘功名利禄’,要想在学术界有所建树,抢‘帽子’似乎成了不可不做的功课。‘帽子’过多过乱,已经背离了人才计划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初衷,负面效应日益凸显。”
科学家的这些槽没有白吐。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
相关阅读:习近平: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也提出,要“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如今,具体的清理“四唯”行动已经落实到部门。11月12日前,按照此次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的通知,各部门(单位)和地方就要将整改报告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
对于今后的行动,来自科学网的读者发出了他们最朴素的呼声:
相关阅读
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8〕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国科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决定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依据
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若干意见》提出,“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3.国务院印发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二、清理范围
1.科技部: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2.教育部: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4.中科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院所评估、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科研院所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5.工程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6.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7.中国科协:重点清理院士推荐、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8.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四唯”的做法。
9.地方相关部门:组织清理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科技奖励评审、学科评估、职称评审以及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三、清理方向
1.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进行修改;对本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
2.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审细则等。
3.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修改。
四、组织实施
1.请各部门和单位根据《若干意见》和《若干措施》要求,按照上述清理范围,开展“四唯”清理。
2.各部门(单位)和地方根据各自职权,自行开展清理,形成整改报告,于11月12日前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
3.科技部将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对各部门、各单位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梳理总结,确保落实见效。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 科 院
工 程 院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