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布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6〕150号),我厅启动对建设期满2年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进行验收认定。经依托单位申请、专家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现决定批准认定“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等17家实验室为第八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是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和产业方向,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针对解决相关学科、领域及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请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6〕150号)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