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已提前下达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及时下达地方高校。其中,“双一流”资金、“部省合建”资金、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生等补助资金应下达到相关高校。
据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显示,这项国家专项资金将下拨给全国3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地方高校,总经费累计为73.47亿元。
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
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中可以看到,云南获得的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为2.333亿元。
根据预算表统计,共有23省市高校获改革发展资金金额在1亿元以上,有2省市在5亿元以上。其中河南省所获资金最多,高达9.121亿元,河北获得5.233亿元,排名第二。依次位列其后的是安徽、四川、湖南、江西等地,这些省份都位于中西部地区,具有数量庞大的省属高校。
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用于支持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的资金。
该专项资金支持的内容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现阶段支持重点:
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促进地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按照国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地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相关规划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适时完善支持内容。
2019专项资金整体绩效年度目标
专项资金绩效指标(点击看大图)
目标1:各省份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全省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
目标2:各省份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不断完善。
目标3:地方高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质量得到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方面水平不断提高,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目标4:相关地方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取得进展,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中西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增加。
该专项资金是如何分配的?
财政部、教育部对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生均拨款类因素、发展改革类因素两类。
生均拨款类因素(75%),主要包括生均拨款水平、在校生人数、奖补比例或定额等。发展改革类因素(25%),主要包括地方高校数量、所在区域及财力状况、学科水平等质量指标、改革及管理情况等。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共同管理。财政部会同教育部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研究确定并下达各省份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会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大统筹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强化政策导向,向拥有高水平学科的高校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向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倾斜,向转型发展、协同创新等改革成效好的高校倾斜,向资金管理绩效好的高校倾斜。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