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二、组织申报
1.采取限项申报。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分别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原则上不再推荐部省合建高校),工信部推荐申报建设项目不多于4项,中央统战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分别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超报项目不予受理。
2.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并以公文形式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送我司(一式7份,同时通过光盘或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教育部直属高校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司;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本单位所属高校的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司;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市)属高校的推荐工作,并将省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司。我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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