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建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同时对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进行评估,未通过的予以整改或摘牌。
“实施意见”明确,对新建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其中50%用于成果奖励,50%用于人才培养引进。根据“一室一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省财政每年支持省实验室稳定运行经费每家300万元、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1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或评估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
同时,安徽省还将加强对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的评估。“一室一中心”要在每年度规定时间内提交建设运行绩效情况总结报告,参加运行绩效统计和考核,主要围绕科研创新绩效、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对省实验室每5年进行一次评估,省技术创新中心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对评估优秀的“一室一中心”加大支持,对未通过的予以整改或摘牌。
在完善人才服务方面,“一室一中心”建设将纳入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各类科技人才计划向“一室一中心”加大倾斜,支持面向海内外引进和培养一批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吸引高精尖缺人才进入“一室一中心”。此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一室一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青年科研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