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102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2020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相关仪器与设备
1、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2、大气恶臭污染物检测仪
3、非甲烷总烃检测气相色谱仪 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5、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6、颗粒物采样一体机
7、污水cod在线监测系统 8、硫化物测定仪
9、氮氧化物分析仪 10、VOCs有机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11、化学需氧量测定仪 12、污水流量计
13、悬浮物浓度计 14、酸度计
设备: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袋式除尘器
污染物的产生
家具制造工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和 VOCs。颗粒物主要在开料、机加工、喷涂、 打磨、焊接及注塑/挤出/模压/吹塑/压延/滚塑等工序产生;VOCs 主要在调漆、喷涂、施胶、干燥及注 塑/挤出/模压/吹塑/压延/滚塑等工序产生。
金属表面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含油废水、含酸废水、 磷化废水或硅烷化废水等。废水污染物指标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氨氮(NH3-N)、悬浮物(SS)、总镍、磷酸盐等,其中总镍和磷酸盐由金属家具磷化工序产生。
磷化废水治理技术
金属家具磷化废水主要产生于金属表面的前处理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总镍和磷酸盐。磷化废水经过 物化法(包括水量调节、pH 调节、混凝、沉淀和过滤等)去除重金属,达到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 要求后,与综合废水合并处理。
综合废水治理技术
综合废水包括金属家具前处理废水(除磷化废水)、涂装设备的清洗废水等。综合废水的主要污染 物为 CODCr、BOD5、NH3-N、SS 等。治理技术可分为预处理、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三类。其中预处理 技术包括除油、pH 调节、沉淀、过滤等;生化处理技术包括好氧、水解酸化-好氧、厌氧-好氧、兼性- 好氧等;深度处理技术包括生物滤池、过滤、混凝沉淀(或澄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