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决定》(皖发〔2018〕4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9〕137号),依据《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皖科基地〔2019〕26号)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组建“生物医学与健康”等第二批安徽省实验室、“动态随机存储器”等第二批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
以下为第二批安徽省实验室具体名单:
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决定》(皖发〔2018〕4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9〕137号),依据《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皖科基地〔2019〕26号)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组建“生物医学与健康”等第二批安徽省实验室、“动态随机存储器”等第二批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
以下为第二批安徽省实验室具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