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情况;二是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是否符合条例规定进行检查;三是对实验室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检查;四是检查是否建立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工作自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实验室感染及突发事件应预案、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记录、实验室档案等。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龙岩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总体情况较好,其中被抽查的连城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漳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长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上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均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了备案资料,建立了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以及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但此次检查发现,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隐患。
针对生物安全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实验室按照开展的检查项目,认真梳理,进行自查,对不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下一步,龙岩市将继续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切实强化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单位的生物安全意识,杜绝实验室感染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