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小组查看相关设备。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供图
据悉,辖区内备案的BSL-2级生物实验室8家,其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学检测的医疗机构2家(江津区中心医院和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辖区新备案实验室1家。
卫生监督员主要针对实验室资质、规章制度建立、操作规范、预案和安全管理记录执行情况、实验室菌毒种保管以及使用情况、实验室感染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8家机构所设立的二级实验室均取得备案凭证,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实验室内配备有门禁系统,洗眼器、高压灭菌锅、生物安全柜等防护设备;配备有防护服、KN/N95口罩+防护面屏及护目镜等,并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项目,开展实验活动。同时对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研、教学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其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也关系到环境安全、社会安全。”该支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通过专项执法和“回头看”,督促各级医疗机构筑牢安全“底线”意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