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严格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从实验室布局、制度落实、人员管理、个人防护、生物样本管理、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处置等环节,逐条逐项进行执法检查,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实验室能够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实验室管理,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实验操作流程规范,个人防护措施到位,医疗废物处置符合要求。
但个别实验室在生物安全管理中还有薄弱环节,对在检查中存在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处理,分别给予2家机构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通州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继续加强辖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