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当天,恰逢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更赋予了这部法律施行以特殊的意义。
就在生物安全法实施前夕,我省连续举办了两个培训班——4月14日,四川省生物安全技术培训班开班;4月12日,四川省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开班,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成都海关、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医药企业的3000余名实验室管理和检验人员线上听课。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紧锣密鼓地开展培训,是为提高相关领域人员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能力,推动形成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川经验”。
生物安全 不仅仅与实验室人员相关
“以前,我认为生物安全可能更多和实验室人员相关,但现在深刻感受到,它和每个人都有关系。”省生物安全技术培训班学员、泸州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副科长徐立新拿新冠肺炎疫情举例,“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其他传染病输入和流行风险长期并存。这就要求每一位公民严格遵循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己的把关人。”
省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学员、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郑权也深有感触。在他看来,生物安全法的实施,明确了公民应遵守的生物安全准则和承担的相应责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生物安全法出台前,对实验检测样本的销毁要求,更多停留在宏观层面,监督检查上存在薄弱环节。出台后,对监督和检查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郑权表示,生物安全法的出台,对规范公民生物安全行为、提高公民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保障国家安全有着现实意义。
参与培训的医疗卫生人员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全民都要增强生物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才能稳定发展。
以案说法 为一线人员敲警钟
生物安全法实施首日,培训归来的医疗卫生工作者们,也忙碌异常。
15日,泸州市疾控中心内,徐立新带回一本记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字字紧扣生物安全。他要将培训班的“精华”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分享给实验室的12名同事。“高致病性菌毒种的运输一定要谨慎,必须派专车运输,由专业技术人员送上级实验室检验,严禁快递运输,万一落入社会造成传染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他提醒新同事。
徐立新的主要工作是做流感病毒分离培养。“培训班上,老师分享了一个国外发生的病毒分离培养时消毒灭菌不到位,导致医务人员感染的案例。”徐立新坦言,病毒分离培养感染性相对更强,实验操作者风险系数相对更高。“为了避免出现病毒泄漏行为,我们在生物安全法实施前,早已做了应急预案和多次模拟应急演练。生物安全法实施后,还会继续加强演练。”
同一天,郑权也正在办公室组织下周生物安全法的普法培训,“打算先覆盖温江区辖区医疗机构实验室、企业涉生物安全的实验室管理者和操作者,下一步扩大至温江所有社区,努力让全民都了解生物安全法。”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今年我省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基层实验室技术督导工作的重点。”四川省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培训老师、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检验中心主任蒋黎介绍,接下来中心将在6-9月组织我省40多位专家,对全省各市(州)300多家医疗机构的临床实验室开展检查和督导。利用中心培训平台,常态化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及管理培训,全面提升我省临床检验生物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对四川而言,在全国抗疫的背景下,将生物安全提档升级,既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是身为临床科研人员的一种担当,必须深入学习生物安全法,提高安全意识以及实验室管理水平,确保我省临床科研活动的规范开展。”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