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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微生物实验室专家执法检查组来我市进行专项督导

   2021-07-22 健康双鸭山行动917
核心提示: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提高生物安全意识,7月13日至7月15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提高生物安全意识,7月13日至7月15日由省法规处二级调研员林景峰等一行五人组成的微生物实验室专家执法检查组在市卫健委副主任于亚梅陪同下,对我市6家卫生系统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执法检查,分别为:双矿医院、市人民医院、集贤县疾控中心、集贤县人民医院、友谊县疾控中心、友谊县人民医院。

 

每到一家,省执法检查组针对实验室运行管理情况、实验室操作人员情况及实验室环境情况的三大事项进行严格检查并进行现场专业技术培训指导。

对实验室检测、生物安全管理常识进行现场回答.

经过此次执法检查发现,实验室环境各参数基本符合工作要求能够按照PCR实验室管理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并能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记录完整;各区域均有相应的生物安全标识有严格的菌(毒)种及样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菌(毒)种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领用、开启和销毁等。实验室配备了菌(毒)种的保存专用超低温冰箱,菌毒种储藏设施采取双人双锁。菌(毒)种分离有标准操作细则,销毁记录包括销毁方式、销毁物品明细、灭菌温度与时间实验室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并建有健康档案实验室备有急救处理箱,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确保急救物品充足并在使用效期内。

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短期内将按省检查组要求,逐条进行整改。

我市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实验室专项督导及执法检查的力度,全力准备迎接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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