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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深圳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支持深圳海洋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2022-03-21 1490
核心提示: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大鹏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深圳海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大鹏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深圳海洋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此外,文中还包含多处涉海内容,依托海洋生物产业园重大平台设施建设深圳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推动建设海洋科技园、海洋领域专业研究所……

深圳市大鹏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圳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五年,也是大鹏新区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发展机遇,坚持生态立区、发力经济强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鹏新区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抢抓综合改革试点重大机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加快建设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努力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深圳市大鹏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是推进未来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和实施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础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以来,大鹏新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为新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生态名片更加亮丽

生态品牌扎实打造,累计转型淘汰低端企业超过200家,占新区成立初期总量超过70%,新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称号。污水治理成效显著,累计投资约20亿元,建成污水管网约300公里,污水收集处理率提升至98.5%。大力实施正本清源改造工程,实现雨污分流管网全覆盖,消除劣Ⅴ类河流,近岸海域监测点水质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稳步提升,全年空气质量达标率100%,PM2.5浓度年均值下降至17.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1,连续八年排名全市第一。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五年在全省127个县级评价单元中排名第一。垃圾分类有序进行,高标准创建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11个、五星级宜居社区5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8%。前瞻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探索以“5+1”沙滩为试点,创新沙滩资源“管”“用”机制。建成连接排牙山-七娘山节点的全省首个跨桥式生态廊道。

三、特色产业初成体系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国家基因库一期建成并投入运营,海洋大学明确选址,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加快落户,全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到23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3家。坝光生命健康未来产业集聚区获市政府授牌,累计聚集97家国内外知名的生物医学、生命健康及海洋生物企业。国际生命科技中心正式落成,成为坝光片区首家入库纳统企业,标志着坝光片区已由基础设施建设转向产业发展。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试验区建设,完成新大旅游项目酒店用地出让,加快金沙湾国际乐园试营业进程,完成西涌片区构筑物征拆和品质提升招商工作。玫瑰海岸文化旅游度假区AAA景区正式揭牌,结束新区没有A级景区的历史。“十三五”期间新区旅游年接待人次突破千万人次,旅游年收入逾50亿元。

第三节 发展机遇

全面向海发展的重要机遇期。21世纪作为海洋世纪,海洋价值和海洋战略日渐增强。面向海洋开发开放是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实施南海战略、建设海洋强国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一批海洋项目集中落户将为新区全面向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大鹏新区将科学把握发展新机遇,高标准推进城区建设,着力擦亮生态文明、海洋特色、文旅融合和高端康养等名片,加快建设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

第二节 基本要求

坚持向海图强。加快推进海洋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培育海洋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海洋生物、海洋科考旅游等新业态。加强海洋文化建设,丰富文化形态、加入创新要素,提升海洋发展软实力。大力引进国内外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和平台,举办高端海洋科技论坛和展会,吸引全球海洋高端人才,推动形成海洋创新资源集聚态势。

第三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在“十四五”发展基础上,再奋斗十年,与全市一道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生态建设、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民生保障、融合发展等领域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成功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城区、国际知名的生命健康创新试验区、全球海洋经济全要素发展高地、共建共治共享民生幸福标杆、深港东部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建成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成为深圳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精彩样本。

全球海洋经济全要素发展高地。聚焦海洋经济增长的全要素和全过程,推动海洋生物、滨海新能源、海洋电子信息、深海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文化旅游等集成发展,经济总量达到680亿元,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促进全球海洋要素便捷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高质量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第四节 “十四五”发展目标

展望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到2025年,确保基本建成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构建全面向海发展新格局。发挥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禀赋优势,奋力推进海洋治理现代化,聚力政策统筹、产业支撑、生态修复,大力探索海洋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海陆统筹发展格局逐步健全,在构建海洋科技产学研全链条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粤港澳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加快构建,深圳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海洋博物馆落地建设,初步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

第三章 努力谱写美丽大鹏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生态风险防御控制,提高生态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陆海生态系统完整性,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守护好深圳最美海岸线,打造美丽中国标杆区。

第一节 筑牢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一、严格实施生态保护政策

严格海洋生态红线管控。明确红线区内生态环境现状、保护要求,与现行其他保护规划进行衔接,从严确立红线区内核心区允许活动范围。严格岸线分类管理落实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岸线分类管理,优先保护珊瑚礁、红树林等特殊生态,合理开发旅游、休闲、渔业等允许承载项目。

二、统筹推进生态整治修复

实施生态脆弱区修复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海系统治理,着力构建多树种、多景观、多功能的健康稳定高效生态系统。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在坝光和东涌完成省级下达红树林造林任务5.96公顷。积极开展红树林生态种植示范建设,增加葵涌河口、乌泥河口、新大河口等入海河口两侧红树、半红树数量,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高效的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推动新大废弃采矿地综合利用,与新大旅游项目协同开发,探索就地规划建设自然植物科普园、儿童自然博物馆,以及以户外游乐探险为主的青少年营地体验中心。

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海岸线“一段一策”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深圳东部海堤工程(三期)建设、启动四期工程实施,逐步推进200年一遇防潮封闭圈建设。在大鹏半岛南岸线开展海岸植被修复与种植,在金水湾、杨梅坑、上洞岸线开展海岸生态廊道建设,在盆仔湾岸线实施沙滩修复养护,打造1-2个受损沙滩修复示范工程。建立近海立体监测网络体系,推动海漂垃圾源头治理及监测,实施海滩垃圾、海洋垃圾定期清理,加强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防治和应急工作。加强海水养殖环境监管,建立入海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陆源污染排放的控制,完善沿岸地区的截污工程。重点推动建立完善的滨海旅游区管理与维护体系,结合岸线整治,以海滨浴场为重点,优化对滨海生态旅游资源与景观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整体提升滨海景观带。到2025年,建成“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持续加强森林生态保育。推动建立“林长制”,高质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以浅海消浪林带和海岸基干林带为重点,对沿海防护林带进行提升,规划建设东涌、西涌纵深防护林带,加快推进西涌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强防护能力。

第三节 高标准推进可持续发展

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产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在坝光、新大等重点开发片区积极探索节能环保综合服务、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动力电池、新能源材料、海洋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的绿色制造,做好生命健康产业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确保海洋产业发展的同时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组织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推进企业、园区、产品融入绿色制造体系。力争到2025年,坝光片区吸引绿色高新产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引进项目100个以上,生活垃圾智能收集系统试点项目运行成熟,打造1个绿岛综合体示范项目。

第四章 加速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

按照“全链条谋划、全方位推进、全要素提升”总体要求,构建海洋科技“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创新链,建设世界级活力海岸带,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

第一节 打造国家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

一、建设环龙岐湾海洋集中承载先行启动区

以打造南方海洋科学城核心承载区为目标,依托海洋生物产业园吸引高端海洋产业要素集聚,提高海洋产业发展质量,对标青岛蓝谷,启动龙岐-水头海洋产业城规划建设,推动形成西有大空港、东有龙岐湾“两翼齐飞”全面向海发展格局。围绕新大东山高端旅游区、古城较场尾文旅区、桔钓沙水上运动中心、核电及配套产业园,统筹布局一批海洋科技创新项目,为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旅游、休闲、商业和居住配套支撑。到2025年,将环龙岐湾片区打造为集海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平台于一体的国际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和海洋经济文化聚集地,成为新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的先行启动区。

二、推动海洋产业集聚跨越发展

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海洋产业集群。推进坝光国际生物谷、国际食品谷、大鹏海洋生物产业园三期及孵化基地规划建设,推动生物产业向海延伸,持续培育覆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制造等核心环节的海洋生物产业链,建设海洋生物医药中试平台和海洋生物基因种质资源库,提升产业化水平,到2025年,培育海洋生物龙头企业5家以上,海洋生物产业产值规模约20亿元。加快推进岭澳核电三期扩建、国家管网深圳LNG应急调峰站、东部电厂二期等项目落地建设,拓展核能产业链条,协调探索推动中广核集团内部城市更新工作,积极引进核能产业上游研发、设计相关企业落户新区,推动核电产业链在新区聚集发展。鼓励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上风电、海上核电、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开发技术和装备,支持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工程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建设清洁能源产业链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基地。发展观光、度假、休闲、娱乐、海上运动为一体的海洋旅游,推动游艇经济发展,建设大鹏所城、金沙湾、新大、西涌等一批重点滨海旅游特色片区,丰富海洋旅游元素,打造以高端滨海休闲旅游、会议赛事活动为核心,生态观光、度假养生、海洋科普、海洋文化为补充的多元产品体系,到2025年,新区全域全季全龄全业态旅游格局基本建立,旅游目的地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

超前布局新兴海洋产业前沿领域。加快推进国家深海科考中心落地建设,促进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重点围绕深海科考关键技术,前瞻探索海底探测、深海传感器、深海科考机器人、海洋船舶通信、海底通信定位等小型海洋智能设备,开发海底观测平台、海洋环境远程探测雷达、深海浮标、水下机器人等海洋观测与探测设备,积极参与水下无线通信、水下传感网络行业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促进海洋安全技术能力提升。大力发展海洋科教管理服务业,积极引进各类涉海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和科技中介,引导和支持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集聚一批知识产权及涉海金融等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深海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大湾区国际渔业(金枪鱼)交易体验中心规划建设,发展高附加值的海洋生物营养品、功能食品、保健品、新型营养源和深海网箱养殖技术,支持水产品加工向深加工、品牌化转型。鼓励在有条件的码头发展航运业。探索开展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和海洋经济智慧化平台建设。

第二节 建设面向未来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一、提高海洋科技原始创新能力

整合全市高校海洋学科资源,吸引国内外知名海洋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加快推进深圳海洋大学组建工作,引进培育一批海洋科技新型研究机构,大幅提高海洋科技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布局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鼓励开展“从0到1”的原创性基础研究。依托中广核集团,开展第四代核电技术研究,探索铀资源充分利用途径,强化核废料循环利用。依托国家基因库搭建大海洋基因平台、海洋大数据中心,全力打造高水平的大海洋联合研究中心、海洋生物育种中心、海洋科研中心和教育中心。建设海洋领域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力培养和引进海洋高端人才,优化海洋人才培育环境。到2025年,引进海洋科技创新平台5个以上,培育技术研发机构3个以上,吸引高层次人才团队5个以上,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提升至2.5%左右。

二、支持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协调推动中广核集团设立国家未来能源产业创新中心,加快中广核在海洋新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产业化。重点针对海洋生物、滨海新能源、海洋电子信息、深海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亟需突破的技术短板,开展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着力争取突破一批核心基础理论,攻克若干关键技术瓶颈,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海洋科技的投入,培育一批涉海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探索推动建立一批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的海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广东海洋大学等5家重点大学海洋科研机构,持续引进一批特色鲜明、定位清晰、配套完备、绿色生态的海洋领域产业载体,促进海洋科技资源优化整合、协同创新。

三、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市场-孵化器-中介”三位一体的成果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动中广核第四代核电技术产业化应用,氢能、生物质能等科研成果在新区应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共建海洋科技孵化器、新型产业孵化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立和完善海洋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海洋科技成果交易和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涉海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成果。加快推进科技中介的专业化,推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技术产权交易所、科技咨询中心等服务机构的社会化、专业化建设,支持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创办海洋科技中介机构,推动与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力争与国际服务规范接轨。到2025年,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5个以上、海洋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5个以上。

第三节 推动建设世界级活力海岸带

一、加强海洋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智慧海洋建设,推动新区构建陆、海、空、天四位一体的“智慧海防”体系,搭建新区智慧海防大数据平台,实现对海全天时、全天候、全覆盖的探测预警监控,提升科技控海水平。加快创建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区,推进深圳东部海洋综合保障基地建设,为海洋日常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二、构建滨海公共空间系统

充分利用新大、下沙、较场尾等较集中的景区资源,推进坪西路工程、环大鹏湾海岸公路等交通项目建设,串联形成新区旅游景观大道。加快在新大、下沙、坝光、较场尾等片区推动海堤、沙滩、碧道、廊道、栈道、山海公园带等一体化建设,实现新区滨海空间的海与城区腹地连接,打造海景视线走廊和滨海天际线,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生。

三、营造特色浓郁的海洋文化

加快推动深圳海洋博物馆、咸头岭遗址公园及博物馆、大鹏古城博物馆和非遗传承基地规划建设,开展“流动海洋少年宫”项目,组织举办好“中国杯”帆船赛、海洋周、海洋自然课堂、海防文化交流周、海洋民俗节庆等活动,打造新区海防文化品牌。结合大鹏村落更新和民宿规范管理,植入特色文化空间,打造大鹏美丽渔村,举办“大鹏赶海节”“大鹏海鲜美食节”等特色活动,逐步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特色节庆活动品牌。围绕金沙湾沙滩音乐节、溪涌生活节等沙滩特色主题活动,植入渔村文化、客家文化等特色元素,串联溪涌、土洋、官湖、金沙湾等滨海度假片区,打造大鹏沙滩文化品牌。

四、推进海岸带陆海功能统筹协调发展

将大鹏半岛海岸带划分七个湾区单元加强陆海管控,促进海岸带规划与城区功能有机融合。推动坝光岸段打造海洋生态科学集聚带,以坝光国际生物谷为引擎,聚焦海洋生态科学新兴产业产学研相关领域,加强山海动植物资源保护,适度开展生物科普教育活动。推动排牙山南岸段打造核电能源产业支撑带,以核电能源基地为支柱,加强核电风险影响研究及海洋环境影响检测,优化能源设施取排水口设置,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龙岐湾岸段打造海洋历史文化承载带,推进大鹏所城旅游区升级改造,充分利用所城及周边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对山海城整体空间的优化设计,合理限制片区开发总量,鼓励发展海上休闲活动,创造文化体验、度假休闲一体的综合性海岸特色空间。推动桔钓沙岸段打造海洋综合保障、海洋运动及科普教育基地,重点开展自然岸线整治修复,清退部分被侵害的砂质岸线,加强沿海岸线珊瑚保育,依托现有资源发展游艇、帆船等海上运动,开展海洋科普教育。推动东西涌岸段打造滨海旅游度假区、高端国际会展及独特生态科普教育带,开展适宜的沙滩活动和海上运动,整合提升岸段滨海旅游配套设施,综合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景观遗迹及东西涌穿越路线,设置科考路径及安全防护措施,结合周边海域珊瑚礁、珍稀动植物资源开展生态科普教育,打造国际化高端海洋配套中心。推动鹅公湾-南澳岸段打造海洋科普教育和口岸经济带,开展珊瑚礁保育修复,严禁人为破坏基岩岸线,建设大鹏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推动南澳渔港提升改造,依托南澳双拥码头、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逐步打造国际游艇高端特色产业链、服务链、价值链集聚区,推动成为海洋科普教育及宣传高地、游艇旅游及产业集聚带。推动下沙-溪涌岸段打造多元滨海人文旅游度假带,依托下沙、溪涌等沙滩资源开展适宜的沙滩活动,研究探索海域市场化出让机制,依托东江纵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沙鱼涌村改造及渔港激活,开展岸段周边海域珊瑚礁及人工渔礁养护、沙滩修复,塑造多元滨海人文旅游度假区。

第四节 助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一、推动区域海洋协同发展

加强与宝安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南山蛇口国际海洋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深汕海洋产业拓展区等联动,强化大鹏承载区基础研究先导、海洋科技创新、深海科考服务和海洋人才培养等功能,构建陆海统筹、东西联动的协同发展新格局。全面融入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联合前海、香港探索建设粤港澳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加快打造自由港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在港澳籍游艇出入境通关、监管查验、牌照互认、航行区域规划等方面先行先试。联合盐田、惠州、深汕等地区,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监测合作机制,共同打造深圳都市圈东部滨海旅游带。

二、搭建国际海洋对外合作交流平台

积极融入全球海洋科技创新网络,聚焦重大海洋科学热点问题和海洋科技重点领域,链接国际高端海洋科技创新资源,探索国际海洋科技合作。前瞻谋划西涌国际会议中心远景设计,聚焦“一带一路”、国际海洋合作、蓝色经济发展等议题,策划海洋领域高级别展会、论坛、学术会议,谋划设立“世界海洋智库论坛”“全球海洋治理论坛”等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力争实施一批蓝色经济合作示范项目,促进国际海洋科学技术与产业合作交流,提升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水平。积极争取承办国际渔业博览会、“中国-太平洋岛国渔业经济合作发展论坛”,创建国际渔业合作高端品牌。

三、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

加快推动“一带一路”生命科技促进联盟建设,联合香港支持涉海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并积极参与海洋领域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制定,积极创建适宜海洋经济发展、与国际海事规则充分衔接的中国涉海管理制度创新区。联合打造南海开发保障服务基地,推动海洋法律服务、海事技术服务等国际海洋事务机构及其他国际海洋组织落户,提升海事仲裁能力。

第五章 高水平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统筹整合全域特色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特色旅游重点片区,推出丰富多彩的四季旅游产品,推动文化、体育、旅游、科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步伐,构建全域、全季、全龄、全业态旅游发展新格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名的滨海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打造一批特色旅游重点片区

力争打造环南澳半岛滨海观光旅游海岸带。积极争取放开及扩大南澳半岛周围海域水面及水体使用权,配合海域规划谋划推进“海洋-海岛-海岸”旅游产业立体开发,推进滨海旅游项目多元化、品质化提升。研究增设东涌、西涌、柚柑湾等可供中小型观光艇停靠的简易码头,串联南澳海岸线,探索开通“海上看南澳”休闲观光精品航线等“一程多站”旅游产品,配套开发码头经济,打造“食、宿、游、购、娱”一站式服务体系。

一体化建设环龙岐湾文化旅游海岸带。擦亮大鹏所城旅游项目品牌,培育民宿旅游生态,推进以世界级旅游项目、深圳海洋博物馆为核心的新大片区高水平开发建设。研究海洋主题公园可行性,加快推动海洋旅游融合发展,着力构建涵盖海防名城、滨海公共服务、国际主题乐园、海上嘉年华、旅游集散枢纽等全产业链、全功能业态的海陆统筹文旅标杆,打造环龙岐湾最美滨海旅游带。

第七章 全面构建深度融入大湾区都市圈发展新格局

提高土地空间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陆海统筹力度,前瞻布局面向未来的战略性、网络型、智慧化基础设施,探索集约高效的城区高品质发展路径,强化滨海、生态特色,打造深圳东部海上门户。

第一节 科学优化区域空间发展格局

一、构筑“三城三湾一区多点联动”空间格局

借助马峦山、排牙山、七娘山及大亚湾、大鹏湾构成的“三山两湾”天然生态格局,以生态廊道为隔离,以立体化、多层次的交通网络为支撑,以葵涌、大鹏、新大建设为核心,以坝光科学创新湾、龙岐海洋经济湾、大鹏滨海文旅湾为发展引擎,通过提升发展能级,强化溪涌、土洋-官湖、下沙、南澳等多节点支撑,借助轨道交通及干线道路,有效引导片区联动,构建“三城三湾一区多点联动”的空间格局,强化海洋空间与陆地公共空间的协同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充满活力动力创新力的高品质发展空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绿色生态生活圈。

二、高质量提升三城发展能级

规划建设新大旅游服务新城。积极推进新大片区有机更新,推进深圳海洋博物馆、新大乐高乐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为南澳墟镇、新大、桔钓沙、东西涌提供城区及旅游综合配套服务。同时分主题打造系列海洋文化公共空间,策划海洋主题的滨海活动,将新大片区打造成集乐园旅游、观光旅游、海上运动、休闲文化、养生度假、休闲购物、特色餐饮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国际一流旅游度假区。

三、高标准打造三湾发展引擎

建设坝光科学创新湾。推动以生物及食品产业为主的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命科技和产业转化重要承载区。重点推进深圳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落地建设,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龙头企业总部、海洋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等,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海洋检验检测与认证平台等,依托国际生命科技中心、生物家园、绿岛综合体等核心平台,支撑科技创新功能塑造、生物产业优质资源集聚,构建完善的海洋科教服务体系,打造深海科考综合服务基地,海洋总部企业集聚区,海洋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实现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

建设龙岐海洋经济湾。围绕“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产业链条,重点聚焦海洋科研教育功能,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龙岐海洋经济湾。加快推进海洋生物产业园三期、海洋博物馆、乐高乐园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托海洋生物产业园重大平台设施建设深圳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推动建设海洋科技园、海洋领域专业研究所。不断完善片区医疗和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区域公共服务中心,提升片区发展能级。构建沿新海大道、地质公园路、新东路、滨海栈道形成片区的旅游环线,串联海洋博物馆、乐高乐园、地质博物馆、东山海岸公园、东山滨海风情度假区等景观节点。

建设大鹏滨海文旅湾。围绕海洋旅游、海洋文化、生态保护主题,建设大鹏滨海文旅湾。重点打造滨海旅游产业集聚区,发挥南澳片区、下沙片区在滨海度假、健康养生、游艇码头等资源聚集优势,推动以休闲度假、康养旅游为主的高端旅游发展。不断完善大鹏滨海文旅湾医疗和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加快推动南澳口岸码头、南澳双拥码头等码头规划建设,推动规划建设溪涌码头,打造大鹏滨海文旅湾海上旅游环线,有效串联下沙、土洋-官湖、南澳墟镇等节点。

第四节 构筑区域合作共赢新机制

一、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文旅合作。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依托新区绿水青山资源优势,策划“一带一路”国际海洋音乐节、电影电视节等国际性活动。加快推进南澳口岸规划建设,探索开辟更多“一带一路”邮轮旅游线路,推出更多“海上赏大鹏”旅游产品。

强化对外科技合作。依托新区在核电、LNG等能源项目建设与发展上的优势,推进新能源产业在技术标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装备制造、物资供应、运营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合作,推进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通过产业输出促进新区发展。

二、积极推进与港澳海洋领域合作

对接港澳推进海洋生物产业发展。积极引入港澳等境内外海洋生物龙头企业、海洋产业人才及国际一流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努力将海洋生物产业园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特色产业园标杆,构建海洋生物医药研发、海洋生物制品研发等高端产业集群。

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游艇旅游自由港。以大湾区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设为契机,探索与香港试行“一船二制”管理模式,实施“一船多港”自由行模式,试点粤港澳三地海事管理部门的联办机制,促进粤港澳游艇产业形成合作联盟,实现湾区游艇自由行。推动深港在海洋旅游领域的创新合作,开设包含大鹏清醮、舞草龙等文化特色的海洋旅游路线,筹划“水上人家”文艺演出,大力吸引入境消费,共同打造海洋文化品牌。

协同港澳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积极探索多元化海事争议解决机制,建设船舶检验海事服务基地,建立海陆经济协调发展、与国际海事规则充分衔接的中国涉海管理制度创新区。依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各方共同发起国际海洋开发银行。依托大鹏湾海域环境和海洋资源,力争合作开展水底生态调查、珊瑚礁普查、珊瑚保育计划等,建设大澳湾珊瑚礁生态修复示范区。建立深港两地公益机构和公众互访机制,搭建两地海洋生态交流平台。

第八章 加快筑就新时代更高层次美好生活典范城区

对照民生“七有”目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增加优质资源供给,加强民生保障能力建设,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打造民生安全、幸福城区。

二、推动高等教育突破性发展

加快推动深圳海洋大学规划建设。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全力推进土地整备及周边路网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发挥深圳海洋大学在坝光科学创新湾的基础性地位,夯实海洋科学基础性学科研究体系,引进一流人才队伍,着力建设创新型、世界一流海洋大学。围绕海洋产业未来发展和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两方面设立学科专业,与省内已有海洋学科错位发展,形成优势学科-高新技术-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对接与合作,大力推动创新平台、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开展国际和国内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支持深圳海洋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依托海洋大学积极开展合作办学,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谋划创建大鹏特色学院。

三、完善职业教育服务体系

完善职业教育“大鹏模式”。探索开展中职学校“双元制”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试点,探索举办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融通的综合高中,构建适应产业和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推进选址、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积极筹建中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从制度建设、体制理顺、机制通畅、模式创新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使学校成为在深圳市有较高知名度的中等职业学校。

坚持职业教育服务新区产业发展。以新区产业布局为导向,合理设置学校专业,加强海洋旅游、酒店管理、海洋体育、渔业、船舶维修等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坚持教学内容与产业发展需求对接,推进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技能培训、实习指导等方面有机衔接。建立与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实训基地。加强和周边城区合作,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发展校外生产性实习基地,形成具有大鹏特点的校内外并举、多种类型的实训基地布局。

第三节 加快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一、推动文体设施规划建设

科学谋划重大文体设施空间布局,加快推动海洋博物馆等国际化文体设施规划建设,推进新区文体中心、咸头岭博物馆等区级文体设施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坝光文体中心、金沙湾两馆等街道级文体设施建设,积极推动葵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坝光社区体育活动中心等社区级文体设施规划建设,依托城市更新加快推进第二工业区、谭屋围、上洞电厂等邻里级文体活动室建设,探索推动大鹏所城博物馆、东纵司令部旧址纪念馆等文化遗址文体设施综合整治及改造提升,推动构建“国际-区级-街道级-社区级-邻里级-特色”文体服务体系,打造“十分钟文体服务圈”。以串联大鹏所城、海洋博物馆、地质博物馆等多节点文体设施为基础,推动打造环龙岐湾大型文体设施带,串联葵涌中心区、大鹏中心区、新大中心区以及金沙湾、南澳、西涌等片区,推动打造新区文体设施分布轴,完善重大公共文体设施集群化建设与多元化运营管理体系,推动构建新区“一带多点、一轴多心”的文体事业集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人均公共文体设施面积达2.8平方米。

第四节 着力提升各类社会保障水平

四、推进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加快儿童友好型城区建设。实施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打造全国首个海洋儿童友好型城区。从政策友好、服务友好、空间友好和参与友好等四个角度出发,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海洋儿童友好型城区建设。在公共场所配建母婴室,推进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加快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同时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强化儿童安全保护,建设儿童安全出行系统,防范儿童意外伤害,不断强化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在全区推广儿童友好型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自然学校、山海穿越线等空间设施建设改造,促进儿童社会化交往。成立新区、学校、社区儿童议事会,畅通儿童需求表达渠道,建立儿童参与工作机制,推进儿童广泛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区建设工作。

第五节 建设韧性安全城区

一、增强应急安全保障能力

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与救助能力。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水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利工程智能感知体系建设,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强化雨水管理,大力推进雨水调(滞)蓄设施建设,提高城区洪涝灾害防御水平。到2025年,争取城区重点区域防洪能力达到200年一遇水平,其他区域达到50年一遇及以上水平;城区内涝防治能力达到20年一遇以上水平,并力争达到50年一遇水平。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和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快建设可远程监控的森林防火工程。推进海洋避风避浪港建设,实施防波堤加固工程,完善海洋养殖业安全防范设施。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专项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构建区级应急物资智慧管理平台与专业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支持骨干物流企业参与应急供应链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物资储备社会化水平。加快推进三防抢险救灾训练基地等规划建设,强化对核电、气电、天然气和石油气等危险源的安全风险管控。

第五节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一、创新性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相关制度,对新区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的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二、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服务价值体系。充分利用深圳和大鹏生态资源测算成果,不断完善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形成生态资产清单和管理数据库,为实施生态环境动态监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等奠定基础。积极探索自然资源确权、价值核算等新机制,以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市场交易机制改革创新为重点,推动沙滩等滨海生态资源转化为优质生态产品,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积极与国家、市核算体系对接。深入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建立GEP统计核算工作机制和报表制度。

探索“两山”转化新路径。探索构建海洋碳汇核算方法和质控指引体系。开展海洋生态服务价值核算与应用研究,形成具有大鹏特色的生态价值核算系统。积极申报探索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定期开展海洋生态健康评估。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申报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打造“两山”实践创新标杆。

试点实施EOD模式。以坝光、新大片区为试点,探索实施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将EOD模式嵌入大鹏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创新EOD模式多元运作机制和平台,推动建立多元化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和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价值实现过程。探索制定EOD模式试点项目绩效考核的执行标准,开展EOD模式试点项目建设运营绩效评价。举办EOD专家论坛,探讨EOD模式实践难题与未来发展方向,推动区域生态治理与产业效益可持续发展。

建立与完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完善新区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规范环境信用评价流程,拓宽评价结果的应用领域,促进环境信用与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挂钩。建立和完善上市企业强制性年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和完善环境保护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和支撑体系。打造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多样化绿色金融服务模式试点,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信贷。

三、完善市场化生态补偿与有偿使用机制

健全新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修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制度。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动态调整新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探索通过产业扶植、人才培训等方式实施补偿。完善新区原村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管护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探索企业对其占用的生态环境资源或已经造成的生态破坏按照市场化定价进行补偿。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建立生态收益地区对贡献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市场化交易。探索将新区森林碳汇纳入深圳市碳排放交易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加大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节材项目和企业的政策扶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监测市场化,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市场化。

四、推进陆海统筹体制机制创新

探索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三长”联动的管理机制,制定海域和陆域环境治理清单,实施“上、中、下”全流域、陆海协同管理。构建海洋生态大数据共享机制。构建涵盖海洋环境、海洋水文,海洋地形、海洋生物等内容的海洋基础数据库。借助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构建陆海一体化信息平台,促进新区海洋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建立海岸带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完善生态资源修复项目建设机制,重点推动入海河口、海湾、滨海湿地与红树林、珊瑚礁等多种典型海洋生态类型的系统保护和修复,综合开展岸线岸滩修复、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生态灾害防治、海堤生态化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海洋保护地建设。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履行政府职责,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增强规划约束性,加强规划任务落实和评估考核,凝聚合力、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政策保障支撑作用

抢抓国家南海战略、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等机遇,争取一系列设施、机构、平台落户新区。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争取将“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纳入《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0-2035年)》,将新区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层面加快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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