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共六章32条、4000字。第一章“总则”共五条,主要讲制定的目的、明确重点实验室的任务和建设原则。第二章“职责”共三条,明确了省林草局、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第三章“建设”共五条,明确了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申报程序和认定程序。第四章“运行与管理”共十二条,明确了运行与管理的必备条件。第五章“考核与评估”共五条,明确了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划分及重点实验室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周期评估(5年为周期)。第六章“附则”,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及施行时间。
四川林业草原重点实验室是全省林草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四川省林草局将统筹林草科技创新元素,强化创新赋能,为“两业并举、双轮驱动”提供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和开展学术交流的平台,推动林草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和推动产学研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