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指南》与《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筹建立项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链接:
http://svc.stcsm.sh.gov.cn/public/guide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上海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沪科规〔2023〕4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至:
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投诉举报电话:
6358444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业务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拟筹建立项清单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