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突破一批基础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产生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融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分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产业技术研究3类。原则上每个方向对应组建1—2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以前建设的符合3个领域要求的重点实验室要选择所属领域和方向参与重组,待所有领域重组工作完成后,未参与重组的视为自动撤销。2021年以来新建的重点实验室不参与重组,待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直接纳入重组后的省重点实验室体系。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创新型企业,建有专门研发机构,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优先支持“三高一核心”企业;高等学校,申报方向必须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省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学科;科研机构,必须为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方向必须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已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依托单位性质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此外,面向国家、省未来产业发展战略性领域布局的重点实验室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