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提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指导本校实验室开展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办法》要求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统筹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判定本实验室安全等级。实验室安全分类是指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
《办法》强调,高校应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制定并落实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