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个重点实验室和15个技术创新中心通过验收并进入正式运行序列;
4个重点实验室整改,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仍不通过的将予以撤销;
1个技术创新中心未通过验收,终止建设,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