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引》,我省建立突出省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涵盖6类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其中,6类一级指标包括研究水平和贡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对外开放与学术交流、环境建设与运行管理以及导向性指标。《指引》着重突出特色化、培育性、应用性、市场化和可操作性五个方面。根据省重点实验室所处领域、依托单位发展特点定制特色化指标。瞄准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设置重大项目、重大奖励、重大成果等导向性指标,凸显导向性培育指挥棒功能。应用性方面,弱化论文类科技成果,引导科研人员研究真问题,突出成果转化,引导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
省科技厅重任处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每年及时评价重点实验室绩效产出水平,对上一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较好”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创新资源支持;对“不合格”类的省重点实验室,向依托单位发出警示函。在积分数据的基础上,形成省重点实验室积分总榜、分设区市实验室积分榜、分领域实验室积分榜、实验室单项业绩榜、实验室创新增速榜等,建立精准“积分全画像”,让科技管理部门“心中有数”,持续激发省重点实验室的创新活力。